
緩沖器 GB6164 塊式制動器 GB6333或GB6334 鋼絲繩 GB8918、其次選用GB1102 起重吊鉤 GB10051 司機室 GB/T14407 減速器 ZB J19 010或ZB J19 011 采用其他減速器時,齒輪副的精度不低于GB10095中規定的8-8-7X。 鑄造滑輪 ZB J80 006 鑄造卷筒 ZB J80 007 電動機 ZB K26 008或ZB K26 007 電控設備 JB4315 ,則齒輪副精度不低于GB10095中規定的8X。 ,斗口接觸處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。 ,應保證其徑向圓跳動不X過表8規定的
,否則,必須滿足以下要求。 a.接頭處的高低差d≤1mm(見圖7); b.接頭處在頭部間隙e≤2mm(見圖7); c.接頭處在側向錯位f≤1mm(見圖8)。 d.對正軌箱形梁及半偏軌箱形梁。軌道接縫應放在筋板上,允差不大于15mm; e.兩端X短一段軌道長度應不小于1.5m,并在端部加擋鐵。 ; 當δ≥12mm時,g≤δ/2;當δ≤12mm時,g≤6mm。
動載試驗的目的主要是驗證起重機各機構和制動器的功能。 起重機各機構的動載試驗應先分別進行,而后作聯合動作的試驗,同時開動兩個機構(但主、副鉤不得同時開動)。 起升機構按1.1Gn加載,試驗中,對每種動作應在其整個運行范圍內作反復起動和制動,對懸掛著的試驗載荷作空中起動時試驗載荷不應出現反響動作。試驗時應按該機的電動機接電持續率留有操作的間歇時間,按操作規程進行控制,且必須注意把加速度,減速度和速度限制在起重機正常工作的范圍內。按其工作循環,試驗時間至少應延續1h。 如果各部件能完成其功能試驗,并在隨后進行的目測檢查中沒有發現機構件有損壞,連接處也沒有出現松動或損壞,則認為這項試驗結果合格。 抓斗起重機的X載,在額載試驗的基礎上,可采用再增加容重較大的重物(例如生鐵塊)的方法;電磁起重機的X載,可摘下電磁吸盤,在吊鉤上直接加載。
a.起重機合格證明書; b.起重機使用維護說明書(包括外購電氣設備自帶的說明書); c.裝箱單; d.安裝圖; e.易損件圖 f.其他有關的技術文件。 8保證期 制造廠應保證所供應的起重機,在用戶妥善保管和合理安裝、正確使用的條件下,自使用日算起12個月內,但不X過自發貨日算起18個月內能正常工作。 附錄A 橋架和起重機跨度的檢測條件 (補充件) A1橋架檢測條件 A1.1檢測時,橋架的支承點應在端梁的下面,接
B2起重機各機構的工作X別,若難以按GB3811的規定進行較準確的估算時,依據GB3811的附錄N,推薦按以下準則確定。 B2.1金屬結構的工作X別和起重機的工作X別相同。 B2.2起重機運行機構的工作X別一般應和起重機同X。但當用戶說明其運行頻繁,且運行線路特長時,電動機要選其合適的工作制。 B2.3主起升機構的X別,依表4和表5,一般起升高度時和起重機同X,加大起升高度及低速型時,電動機要選其合適的工作制。 B2.4副起升機構的工作X別一般和主起升相同,便亦可相鄰兩X主起升共用一個副起升,如M5和M6X共用M5X,M3和M4X共用M3X等。
金屬結構包括橋架、小車架和操縱室。橋架是由兩根箱形主梁、兩根箱形端梁和主梁兩側的走臺所組成。在主梁的上蓋板上鋪設軌道,供小車行走之用。與主梁連接的一側走臺上安裝起重機的運行機構。另一側走臺安裝小車導電的滑線。走臺的外側都有欄桿,以保障檢修人員的安全。 主梁與端梁進行剛性聯接,兩根端梁的中部是用螺栓連接起來的可拆件。這樣,整個橋架可以拆開成兩半來進行運輸和安裝。 小車架是由鋼板焊接而成,上面裝有起升機構和小車運行機構。操縱室懸裝在橋架下面,室內裝有起重機的電氣控制設備,主要是供操作人員操縱之用